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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表兄妹分遗产、把自己告上法庭,独生子女继承难

和表兄妹分遗产

把自己告上法庭

 
独生子女继承难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独生子女继承问题,应该是这一代年轻人以及父母辈们最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了。

有些人谈起这个话题,总是觉得独生子女能有什么继承问题,“我的财产当然只能留给我唯一的孩子了!除了父母之外,还有谁有资格跟我的孩子争?”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偏偏这个月月底连续发生的两则相关新闻,打破了很多网友的认知。
 

父亲去世留下房产,我的表兄妹竟也能参与继承?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杭州的小刘最近前去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,公证员却告诉她需要征得表兄妹的同意,因为她的表兄妹也有份参与继承,小刘懵了:作为独生女,父亲的遗产跟表兄妹有什么关系原来小 刘的父亲于2016年去世,在此之前,小刘母亲也早已离世,但小刘的爷爷奶奶还在世,此时小刘父亲留下的一套房产,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小刘和爷爷奶奶共同继承。 而小刘的爷爷奶奶不只有小刘父亲这一个孩子,小刘还有一个姑姑,是父亲的亲妹妹。   2018年,小刘的爷爷奶奶车祸身亡,爷爷奶奶的遗产就有姑姑的一份,因此小刘姑姑也成为了小刘父亲房产的继承人之一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年,小刘的姑姑去世了,小刘姑姑生前丧偶,只留下一对儿女,即小刘的表兄妹。最终,小刘姑姑继承的房产又有了小刘表兄妹的一份。听完这一番推导,小刘总算明白了为何表兄妹可以继承父亲的房产,但她仍然郁闷不已,毕竟如果父亲、爷爷奶奶或者姑姑愿意在去世前立一份遗嘱说明遗产归属,现在她就不用到要和表兄妹商议自家房产归谁的地步。

母亲去世、父亲失智,“自己”告上法庭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上海女子宋颖遇到的难题和小刘一样复杂,宋颖的母亲突然离开人世,来不及留下任何嘱托,宋颖成了失智父亲的法定监护人,但她和父亲同为母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,因此她需要代表亲人和自己分割遗产。

  宋颖想卖掉自家房产,但宋家的房产证上有宋母的名字,宋颖如果要进行房屋交易就得先把母亲的名字从房产证上撤销,然而母亲去世未留遗嘱,父亲失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宋颖没有去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条件。

最后宋颖不得已起诉父亲,作为父亲的监护人,实际上就是自己把“自己”告上了法庭,宋颖当庭表示自愿放弃继承部分遗产,以确保父亲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适当多分遗产,法庭也认可这一决定。最终,各方达成一致,由宋父在法定继承的基础上适当多分遗产。

法律依据

 

NOTICE
 

 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【法定继承、遗嘱继承、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】继承开始后,按照法定继承办理;有遗嘱的,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;有遗赠扶养协议的,按照协议办理。

NOTICE
 

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【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】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
NOTICE
 

 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【代位继承】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。

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。

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
NOTICE
 

 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【转继承】继承开始后,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,并没有放弃继承的,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,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。

这两个案例都是日后独生子女很可能面临的继承情况,而在实际生活中,独生子女可能还要面对“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”、“父母一方过世后,另一方再婚,继父母拥有继承权”、“父母过世未留遗嘱,且子女已经结婚,子女的配偶也能参与继承”等等情况。

  父母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,最保险的方式就是在生前立下遗嘱,寻找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的帮助,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,减少家庭纷争,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利益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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