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一段时间关于遗产和遗嘱的新闻层出不穷,有兄弟姐妹争抢遗产反目成仇的,有老人立遗嘱把房子不给儿女给外人的,也有父亲过世儿女一致放弃遗产钱房都给母亲一人的。以上这些选择,只要合法,都是继承者的自由。
我国《继承法》规定,遗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。
遗嘱继承是指立遗嘱人在生前通过公证、自书、代书、录音、录像等方式,对名下财产在自己死后的归属问题作出安排。立遗嘱人可以对自己名下的财产作出任意处置,可以安排给子孙,可以送给某个非法定继承人,可以捐给国家或集体,只要符合法律规定,遗嘱内容就是有效的。
法定继承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,依照第一顺序、第二顺序进行遗产分割与继承。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遗产。
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一般来讲,以上两种继承方式涵盖了绝大多数继承案例,但有4种人,他们不能继承死者遗产,亲生子女也不行,有遗嘱也不行!
一、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
等不及老人正常过世,为谋家产下手将人害死,这种图财害命的家庭成员,法律不允许这样的人继承死者的家产。因此《继承法》规定,剥夺其法定继承权!不管是杀害被继承人未遂还是既遂,只要实施了相应故意杀人行为,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<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>若干问题的意见》中则规定,如果死者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,杀害被继承人,可确认遗嘱无效,剥夺其继承权。
二、为争夺遗产,杀害其他继承人的
为各种原因,想多分财产乃至独占家产的心理,可以理解。但想想是正常的,贪婪过头真不择手段为此杀害其他继承人就是法理不容的了!
为己私利,罔顾血缘亲情的人,不配享受继承权。
同时,《继承法》司法解释中规定,遗嘱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的,确认遗嘱无效,凶手被剥夺继承权。
三、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
不抚养、不赡养、不扶养被继承人,甚至严重虐待被继承人的,不论是否有被追究刑事责任,这种继承人在法律上已丧失继承权。即使有遗嘱,继承人存在此类行为的,遗嘱不发生执行效力。
而虐待情节是否严重,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、手段、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。
另外如果继承人遗弃、虐待被继承人后,却有悔改,且被遗弃人、被虐待人在生前表示了宽恕的,可以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。有错,可以改,法律给人洗心革面的机会,各方面的。
四、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
这种行为就相当于作弊!大家都规规矩矩按照协议或者法律规定来分得遗产,偏其中有人动歪心思,用伪造、篡改的方式给自己多分,或者抱着“我得不到你也别想拿走”的心态毁损遗嘱。可惜假的终究是假的,作弊被发现,原本应得的那份最终也得不到!
另外,胁迫、欺骗被继承人立下遗嘱,致使遗嘱内容非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的,遗嘱无效。
遗产是死者的最后馈赠,如果有人因自己的贪心成为了上述四种人之一,也莫怪法律剥夺他的继承权。